,放在手心里,垒成厚厚一沓。
一直到最后也是最初的一张,看见我在便签里欢天喜地地记录我终于接到经纪公司的面试通知,决定从此以后要认真记下有关时喻的一切,他才停下。
他脸上一开始是有些戏谑,觉得好笑般的,有些无奈有些哭笑不得的神情。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也值得喜欢吗,花这么多钱在它们上面有什么意义?连我都觉得它们是垃圾——偏偏你喜欢。”
但下一秒,这种轻松忽然烟消云散,他僵在原地,像一下想起什么,脸色铁青。
我想,原来他这么讨厌公司对他形象的过度消费。
可是怎么能这么说呢?
我才不觉得这些东西不好,我可没有后悔过把钱花在这里,就像我不后悔遗愿是让时喻跟我睡一次,哪怕是逼他的。
一直放在他手心里的我的遗书忽然又被他展开来看。
他一言不发,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良久,才从牙缝里不敢置信地挤出一句:“如果这么喜欢,宁越,你居然要把这些随便送人……”
我悄悄后退了两步。
原来,他是觉得如果被人发现这些字条,发现自己有个这样的死忠粉很丢人……
我的追星日记,到底只是给了他困扰。
但想想,真要论起来,我们可算得上是谁也不欠谁的!我又挺直了腰板,叉腰,跟他对视。
气氛却是有些古怪。
时喻看上去的确好像很生气,眼睛都红了,拿纸的手也在颤抖,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好像要吃了我。
但不知为何,我总感觉这种剧烈的情感与单纯的气愤不同,时喻的气焰没有对外的意思,反倒像是对准他自己。
我忍不住胡思乱想,是不是他也对自己做的决定感到后悔了,觉得自己不该多管闲事的?
如果时喻下一秒就摔门离开,这才是我认识的他。
可时喻不仅没有,反而一直站在我的房间里,一步也没有挪动。
他是怎么了?
难道被我的痴汉行径气晕了?
我看着他掏出手机,禁不住祈祷他不要试图报警或者起诉我侵犯他的肖像权,偷拍照片。
电话接通以后,听见熟悉的经纪人大哥的声音,我才恍然。
对了,我都死了,他也不能起诉我,最多把我的钱拿走,说不定他是要给经纪人打电话,问他那边有没有还没开给我的工资。
经纪人大哥大概对他们一个两个都喜欢非工作时间打电话的习惯烦到,有点失去耐心,上来就说:“你要是问宁越辞职的事,我先说好,我不知道。”